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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议会批准欧盟《阿姆斯特丹条约》

1998-05-09 来源:光明日报 陈文英 我有话说

新华社斯德哥尔摩5月8日电(记者陈文英)丹麦议会7日以92票赞成、2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,批准了关于欧洲联盟未来建设的新条约《阿姆斯特丹条约》。但丹麦是否加入该条约,最终要由本月28日举行的公民投票来决定。

《阿约》是由欧盟15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去年6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经过讨论后达成的。同《马斯特里赫特条约》相比,《阿约》列入了关于就业的章节和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引入了“有资格多数表决制”,增强了欧盟建设的灵活性。这一条约需经各国议会批准后方可有效。据报道,德国、芬兰、瑞典等国议会已批准了该条约。

此外,丹麦、爱尔兰和葡萄牙是否加入该条约将由公民投票来决定。最新的民意测验表明,丹麦百分之四十七的选民支持该条约,百分之三十四的人表示反对,其余的人则犹豫不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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